医院公告
劳务派遣服务院内磋商需求
为提升院内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寻求高水平且合适的劳务派遣机构,现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磋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础信息
1. 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
2. 实施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3. 岗位:部分工勤及专业技术岗位
4. 项目预算金额。实行人员动态管理,执行单价询价制,单人标准预算为每人每月管理费不超过50元。
5. 服务期限。暂定两年。
6. 付款方式。每月按照约定标准与实际用工人数核算管理费后随工资汇入派遣公司账户。
7. 发票结算。派遣公司收到汇款后于5个工作日内按照金额据实开具全额、差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返还我单位用于费用核销。
二、项目内容与标准
1. 劳动关系管理。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变更与续签,同时提供合同到期续签提醒。保证我单位派遣员工实现工龄接续(确保当前我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工龄连续计算,避免劳动纠纷),为符合条件的派遣员工提供档案转移手续办理服务,开具在职证明、介绍信等各类人事证明。
2. 工资发放管理服务。按照我单位的劳务人员薪酬办法和具体时间要求,每月准时、足额为派遣员工提供工资发放、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费用扣除、个税扣除等服务。
3.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缴及管理、补充意外险服务。为派遣员工办理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的转移接续手续,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及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开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完成社保相关查询服务,负责办理派遣员工的生育保险、医疗报销、工伤认定、住房公积金的支取等,负责补充意外险采购及理赔代办。负责办理派遣员工的退休及档案转社会化业务。
4. 纠纷处理服务。派遣公司需协助处理与派遣员工的各种劳资纠纷,并处理相关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5. 其他应当服务的事宜。突发情况应急响应(如大规模人员变动、政策调整等)及其他应办业务办理。
三、参与资格要求
1. 持有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 北京地区至少3年以上服务经验,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2个。(服务公立医院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3. 财务状况良好,近5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4. 团队服务人员应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5. 应具备岗位服务人员的供给能力。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磋商需提交材料
所有参与磋商的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相关印章/签字确认),具体包含: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其他必要资格证明;
3. 公司简介;
4. 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合同周期至少一年)。
5. 项目实施方案(含日常管理服务、劳资工伤等纠纷处理、应急管理预案、服务承诺等)
报价函,按照单价标明管理费,单价格式:XX元/人/月,加盖单位公章、标明报价日期和报价有效期;
五、合同关键条款
参与方需承担责任。保证我单位派遣员工实现工龄接续(确保当前我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工龄连续计算,避免劳动纠纷),工龄接续错误导致员工索赔,由派遣公司全额承担,由于派遣公司原因而出现的员工社保费用漏缴,滞纳金由派遣公司承担。
六、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8日17:00止。
2. 报名方式:邮件标题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简称+参与资格要求扫描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huangyibing000@sina.com,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及时间等另行邮箱通知,请及时关注邮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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