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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肿瘤数据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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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脑肿瘤数据咨询

预算金额:15.8万元(人民币)

二、委托公司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自行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项目团队应具备政策研究、项目咨询、技术方案编制、投资分析、数据领域或医疗卫生相关专业能力,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及固定服务团队;

6、近3年内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成果证明或其他可佐证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服务要求

1.政策研究与技术方案咨询

结合医院现有基础和项目建设需求,对项目建设定位、建设目标、总体架构、建设内容、实施路径、指标落实及投资匹配等提供咨询和论证意见。

2.项目建设内容梳理

协助医院梳理项目建设基础、数据资源基础、平台建设方案、数据治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实施方案、运维方案及应用服务方案等内容。

3.技术论证与配合服务

中选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对接,及时响应医院工作需求,配合开展项目技术讨论、方案论证、专家咨询及评审准备等工作,并根据相关意见对技术方案和建设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4.成果交付要求

中选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形成项目政策及技术要求分析、总体技术方案咨询意见、项目建设内容梳理成果、技术论证意见及其他与本项目技术咨询相关的成果,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文件。

5.项目人员要求

(1)中选单位应组建稳定的项目服务团队,并明确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政府投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或相关重大专项咨询服务经验;

(3)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政策研究、项目咨询、技术方案、投资分析、医疗卫生、信息化或数据相关专业背景;

(4)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如确需调整,应经比选单位同意;

(5)项目团队应能够根据申报进度及时响应医院需求,在关键申报阶段提供持续服务支持。

6.保密要求

中选单位应对服务过程中接触的项目材料、医院数据、技术方案、内部文件、专家意见及其他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比选单位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项目结束后,应按照医院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移交、归档或销毁。

四、相关安排

1.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项目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hyouth2000@163.com,由比选单位对材料进行评审。

2.比选单位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资质、经验、实施方案、服务保障和报价等内容评分,并按比选得分高低排定比选单位得分顺序,以最高得分确定为候选承办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按符合比选单位需求的程度顺序排列。

五、联系方式

北京天坛医院神经系统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联系电话:1557333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