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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调压箱及室外管线维保项目磋商要求

发布时间:2026-10-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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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 项目名称:天坛医院燃气调压箱、室外管线和闸井维保项目

2. 比选控制价:19.5万元

3. 服务期限:三年

4. 燃气设备设施:中压A1调压箱共计3座,其中:A区2座,B区1座;燃气管道共计约1293米,阀井2个。

二、维保内容:

(一)燃气调压箱

天坛医院共计3座调压箱,A区2座,一座供锅炉使用,一座供职工厨房和营养厨房使用,B区1座,供职工厨房使用。

1.调压箱维保工作包括:箱体内部全套设备:调压器、过滤器、安全切断阀、安全放散阀、压力表、进出口阀门、密封组件、箱体及附属部件定期巡视、维修、损坏部件更换。

2.日常巡检:检查调压器运行状态、进出口阀门开闭位置、运行压力是否正常、有无漏气、切断阀与放散阀工况,并填写巡检记录,2次/月。

3.维护保养: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清理箱内卫生,清除油污、锈斑,保持箱体及附件无腐蚀损伤,1次/月。

4.关键节点检查:法定重大节假日(春节、五一、十一)及供暖季开始前,对箱内设备全面维检一次。

5.仪表校验:对压力表等进行一次校验,保证仪表在标定有效期内使用,2次/年。

6.技术培训:对招标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1次/年。

7.巡视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和维修更换配件需要有相关记录单,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甲方保留一份。

 

(二)燃气管线及阀井

A区室外管线共计约920米,B区室外管线共计约373米;阀井共计2座。

1.定期对管道进行泄漏无损探测检查,1次/季。

2.定期检查管线地面燃气标桩和标钉,对缺少或损坏的标桩和标钉进行及时更换,保证字体清晰,无缺失和损坏,1次/季。

3.定期检查阀井内阀门运行情况,定期清洁和清理阀井内的积水,夏季15天检查一次,冬季每月检查一次,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三)配件与费用承担

1.合同总费用包括燃气设备设施巡检、维修人员相关费用,燃气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和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配件费,部件更换维修由乙方免费更换,1000元以上的配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配件名称、型号、品牌、报价及维修方案等,经甲方同意后,可由乙方购买、更换、调试。1000元以上配件也可由甲方采购,乙方应免费给予更换安装、调试或甲方自行维修。

2.更换配件须为原厂配件,原厂配件不足时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不低于原性能的配件。

三、应急响应要求

1.提供全天候应急服务(24 小时)。

2.接到停气、漏气、压力不稳等故障报修后,30分钟~2小时内到达现场,6 小时内完成故障排除。

3.发现威胁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和隐患,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配合整改。

4.24小时报修电话          ,应急联系人          ,应急电话:         。

 

四、需提交的资料

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持有燃气行业上岗证书(如 :燃气储运工 / 煤气调压工证、当地燃气公司认可培训证或行业协会上岗证),做到人证匹配;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8.近三年业绩合同复印件(不少于三个);

9.近三年无违法违规、严重违约、失信、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10.报价单;

11.廉洁自律承诺书;

12.维保方案。

五、打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10分)

评标价格

20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100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商务部分(36分)

投标人具备的管理体系认证评价

1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格的得2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得2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得2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得0分。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得0分。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得0分。

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评价

10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从2023年7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布前,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承担的类似服务项目案例情况进行评价,有一个有效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燃气调压箱、管道、阀井等维保、维修服务。

2、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含首页、维保服务内容页、签字页)复印件,如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人员配备

14

1.项目负责人持有“燃气储运工 / 煤气调压工” 证得8分。

2.配备的现场巡检、维保技术人员持证要求:

1) 提供“燃气储运工 / 煤气调压工” 证得2分;

2) 提供“有限空间作业证书”得2分;

3) 提供“燃气公司认可培训证”得2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得0分。

技术部分(54分)

燃气设备维保方案

30

据投标人提供的维保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1.燃气调压箱维保工作内容清晰,频次明确,得15-10分;

2.燃气调压箱巡视检查工作内容清晰,频次明确,分值10-6分;

3.调压箱压力表定期效验频次明确,得1分;

4.燃气管道5米线内检测部位、频次明确,得2分;

5.阀井维保、检查工作内容清晰,频次明确,得2分;

燃气设备维保质量保障

14

1. 质量保障内容符合要求,包括:总体目标、安全保障、过程质量控制和售后跟踪与持续改进等,每项得2分,合计8分。

2. 维保质量总目标分项清晰,指标明确,得2分;

3. 安全管理、管控工作主体明确,得2分;

4. 售后闭环管理明确,得2分。

 

六、报名时间、评选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 至2026年10月14日(工作日下午5点前)

2.暂定评选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0点00分

3.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截止日期前提交密封盖章的纸质版(北京天坛医院B区东门惠老师 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惠老师

联系电话:59976217

邮箱:zwyghjsc@163.com

 


室外燃气设备设施维保合同

 

甲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室外燃气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下各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燃气设备概况

1.中压A1调压箱型号: RX200/0.4DM,座数:  1座; RX400/0.4DM,座数:  1座; RX2000/0.4DM,座数:  1座。

2.中压A1调压箱品牌: 北京鑫源广进燃气燃气调压箱

3.调压箱用途:  职工餐厅、营养餐厅和蒸汽锅炉

4.燃气管道: 1293米

5.阀井:2个

6.地址: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一、服务内容、范围和标准

(一)服务要求

1. 甲方规划红线内的燃气设施产权由甲方所有,需要连续的、个性化的燃气设施保障服务来保证安全稳定用气。

2. 甲方产权燃气设施中各种调压、计量、过滤和安全防护设备以及数据采集监控系统需要由专业人员、仪器和方法进行日常和紧急状态时的管理保证安全、连续、稳定供汽。

3. 乙方具有专业的服务资质可以提供燃气设施的运行、调节、维护、管理和故障处理、急抢修服务,保证燃气设施在使用期内安全供汽降低使用风险。

4. 日常巡检:检查调压器运行状态、进出口阀门开闭位置、运行压力是否正常、有无漏气、切断阀与放散阀工况,并填写巡检记录,2次/月。

5. 维护保养: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清理箱内卫生,清除油污、锈斑,保持箱体及附件无腐蚀损伤,1次/月。

6. 关键节点检查:法定重大节假日(春节、五一、十一)及供暖季开始前,对箱内设备全面维检一次。

7. 仪表校验:对压力表等进行一次校验,保证仪表在标定有效期内使用,2次/年。

8. 技术培训:对招标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1次/年。

9. 巡视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和维修更换配件需要有相关记录单,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甲方保留一份。

3.定期对管道进行泄漏无损探测检查,1次/季。

4.定期检查管线地面燃气标桩和标钉,对缺少或损坏的标桩和标钉进行及时更换,保证字体清晰,无缺失和损坏,1次/季。

5.定期检查阀井内阀门运行情况,定期清洁和清理阀井内的积水,夏季15天检查一次,冬季每月检查一次,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6.定期对管道进行泄漏无损探测检查,1次/季。

7.定期检查管线地面燃气标桩和标钉,对缺少或损坏的标桩和标钉进行及时更换,保证字体清晰,无缺失和损坏,1次/季。

8.定期检查阀井内阀门运行情况,定期清洁和清理阀井内的积水,夏季15天检查一次,冬季每月检查一次,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9.燃气管线5米线检查(以燃气管线为中心两侧五米范围内的市政管井、排水沟进行检测),2次/年。

(二)人员要求

1.现场作业人员须持有燃气行业上岗证书(如 "燃气储运工 / 煤气调压工" 证、有限空间作业证、当地燃气公司认可培训证),做到人证匹配。

2.乙方在合同期间如换项目负责人和巡检人员时需向提前15日向甲方提供新换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证明。

3.投标人需在本地设有服务团队和固定服务机构(附地址及 24 小时联系电话),具备本地应急响应能力。

(三)服务内容

4.甲方产权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户外燃气设备设施,包括:户外燃气管道、闸井、调压箱、切断阀、安全放散阀、数据采集监控系统、调箱防护棚、防护栏、管线标桩和标钉等相关燃气设备设施的管理服务。

5.调压箱维保工作包括:箱体内部全套设备:调压器、过滤器、安全切断阀、安全放散阀、压力表、进出口阀门、密封组件、箱体及附属部件定期巡视、维修、损坏部件更换。

6.A区室外管线共计约920米,B区室外管线共计约373米;阀井共计2个。

(四)服务标准

1.依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营管理体系》中的相关导则以及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事项执行。

2.提供全天候应急服务(24 小时)。

3.接到停气、漏气、压力不稳等故障报修后,30分钟~2小时内到达现场,6 小时内完成故障排除。

4.发现威胁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和隐患,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配合整改。

5.24小时报修电话          ,应急联系人          ,应急电话:         。

(五)服务费用的划分与界定

1.委托管理服务协议中服务费用包括的内容:

(1) 调压站/箱、闸井、管线等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人工费用和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工器具、材料的费用。

(2) 燃气使用技术指导、作业配合等费用。

(3) 检修调压站/箱、闸井等设施更换零配件的费用(如皮膜、O型环、非主要截门等)。

(4) 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抢修费用

2.需在委托管理服务协议外另行约定的费用(需甲方另付的费用)

(1) 调压站/箱、闸井、管线等设施的更新改造费用。

(2) 调压站/箱、闸井等设施中主要部件的更换费用(如调压器、放散阀、主要截门等)。

(3) 因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急抢修费用和设备、材料费用。

(4) 其他在委托管理协议中未约定的附加服务的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双方另行约定为准。

(六)合同期限及费用

(1) 维护保养费用三年共计人民币:        元整(¥:    );

(2) 本次合同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本合同为长期服务合同,以  三  年为合同周期。

(4) 合同总费用包括燃气设备设施巡检、维修人员相关费用,燃气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和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配件费,部件更换维修由乙方免费更换,1000元以上的配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配件名称、型号、品牌、报价及维修方案等,经甲方同意后,可由乙方购买、更换、调试。1000元以上配件也可由甲方采购,乙方应免费给予更换安装、调试或甲方自行维修。

(七)支付方式

(1)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6个月支付一次维护保养费,每年分2次结清。每次在完成一个付款周期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付款申请,同时递交乙方6个月协议的履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巡检发现问题、处理措施和结果、更换配件统计表、建议和意见等)、巡视检查服务单、维护保养和维修确认单,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费用共同确认后进行结算。双方共同书面签署《合同履行结算单》,合同中附《合同履行结算单》。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合同履行结算单》金额一致且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6%维保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合同款。

(2) 甲方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维保费乙方账户如下:

乙方的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二、声明和保证

 

(一)甲方声名和保证

(1) 甲方合法拥有燃气设施完整的、无可争议的所有权,甲方的燃气设施经验收符合国家标准,甲方承担相应的用气安全责任。

(2) 燃气设施包括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的,应按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更新、改造的,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声明和保证

(1) 乙方承担燃气供应企业相应的安全责任。

(2) 乙方拥有管理燃气设施的资质及技术能力,独立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① 向乙方就收费和相关服务问题进行查询;对乙方服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服务做出评价。

② 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安全使用燃气,保证燃气设施水、电、热的正常供应,不在燃气设施安全区域内设置任何违章设施及占压,负责燃气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

③ 对乙方的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乙方进行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④ 发生抢修事故时,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并配合急抢修工作,支付因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急抢修费用。

⑤ 不得擅自对燃气设施进行任何安装、拆装、拆除、迁移等,保证安全用气。

 

(2) 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① 依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对甲方燃气设施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指导甲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② 负责被协议约定范围内的燃气设施运行、调节、维护、管理、故障处理等服务;依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对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并告知甲方。

③ 负责在运行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施工配合、违章和隐患处理等。

④ 对甲方用户信息及其设施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甲方设施设备档案,全面掌握甲方设施设备情况。

⑤ 接受甲方对服务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⑥ 协助监督燃气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如需要拆除、移动、改装燃气设施等,乙方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⑦ 遇到燃气限量,或因燃气设施抢修暂停供汽,或甲方暂停用气等情况,协助甲方提前48小时将情况和影响区域公告,负责组织停、复气和急抢修作业。

⑧ 乙方受甲方委托管理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⑨ 检查应有甲方人员在场,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⑩ 为甲方提供燃气安全使用方面的免费宣传教育服务,指导甲方安全用气。

⑪ 乙方为甲方提供燃气设施的急抢修服务,如所发生的事故为甲方原因造成,则急抢修费用及设备、材料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⑫ 为甲方提供有关费用及服务内容、标准的咨询服务。

三、违约责任

1.非因乙方原因或由于甲方使用不当等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乙方不能安全行使委托权利,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不按约定支付服务管理费,乙方向其发出催款通知后甲方仍不付费,乙方有权在发出催款通知后10日后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延期支付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欠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运行管理不到位,抢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工作原因导致停气或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气源事故或非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第三方履行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管理服务过程中,就部分专业事项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代为实施,乙方对第三方实施的相关事项承担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1.双方自行友好协商和解。

2.通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3.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达成书面协议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后需重新订立书面合同。

2.乙方在工作中,发生以下所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① 严重侵害甲方利益或违反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

② 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刑事恶性事件及重大人身侵权伤害行为情节严重的。

③ 乙方对服务人员疏于管理,影响甲方的工作秩序,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 乙方发生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个工作日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逾期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协商后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七、协议生效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用电话方式或书面形式送达。

2.甲方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邮政编码:100070,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乙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八、不可抗力

1.若任何一方因以下不可抗力被阻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诸如地震、台风、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事故、骚乱、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或受阻方未能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不可预见事件(统称“不可抗力事件”),受阻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内提供有关该等事件的详尽资料以及经公证的证明该事件发生的文件,说明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原因。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而造成的损害、损失或增加的费用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不得被视为违反本合同。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免除或降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响,并应尽力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之后,双方同意应尽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十、其他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附件一:燃气管网托管设备、设施运维服务单

附件二:合同履行结算单

附件三:乙方营业执照、巡检、维修人员资质证书

附件四:费用明细表

附加五:维修、维保配件更换记录、5米线检测记录

附件六:派遣人员明细表

附件七: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源: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源: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一:燃气管网托管设备、设施运维服务单

 

用气地址


客户名称


联系人


电话


用气类型

¨餐饮   ¨热水    ¨蒸汽锅炉    ¨直燃机  ¨采暖   ¨工业    ¨其他

管线长度

       米

调压站箱数量

   座

闸井数

    座

运维服务内容(调压箱、管线、阀井)

工况

¨正常   ¨异常

漏汽

¨无、¨连接部位、¨进口阀门、¨出口阀门、¨调压器、¨指挥器、¨过滤器、

¨放散阀、¨信号管、¨其他

设备状况

调压器

¨正常、¨异常

放散阀

¨正常、¨异常

过滤器

¨正常、¨异常

指挥器

¨正常、¨异常

进口阀门

¨正常、¨异常

出口阀门

¨正常、¨异常

防爆风机

¨无、¨正常、¨异常

其它

¨正常、¨异常

环境消防

标志标识

¨正常、¨异常

土建

¨正常、¨异常

设备外观

¨正常、¨异常

供电

¨正常、¨异常

护栏门锁

¨正常、¨异常

供暖

¨正常、¨异常

消防

¨正常、¨异常

其它

¨正常、¨异常

¨运维服务内容(闸井)

漏汽

¨无、¨有

周边环境

井盖破损

¨无、¨有

井盖丢失

¨无、¨有

井圈变形

¨无、¨有

掩埋、占压

¨无、¨有

井室塌陷

¨无、¨有

其它

¨无、¨有

运维服务内容(管线)

漏汽

¨无、¨有

周边环境

占压

¨无、¨有

塌陷

¨无、¨有

施工

¨无、¨有

其他

¨无、¨有

备注

检查日期


到达时间


检查人员


离开时间


联系电话


客户意见调查


满意选项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用户须知

服务态度





工作效果




改善建议


客户签字


日期



附件二:合同履行结算单

合同履行结算单

服务项目:                                  

考核结果:                                  

违约事项:                                  

扣款金额:                                  

结算金额: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附件三:乙方营业执照、巡检、维修人员资质证书


附件四:费用明细表


附加五:维修、维保配件更换记录、5米线检测记录


附件六:派遣人员明细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附件七: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消防责任,双方就安全生产管理等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日期起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服务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三)甲方有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和制止乙方违章行为,督促乙方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确保安全的,双方应商定安全管理措施并明确责任。

(四)强化高风险作业管控。督促乙方落实作业审批要求,制定作业方案,并安排专门人员现场管理。乙方未落实作业相关规范要求,或者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五)甲方应对入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入场人员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乙方应对其再次培训,合格后方能进入甲方场所提供服务,经再次培训仍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甲方场所提供服务。

(六)乙方制定的应急处置体系应符合甲方要求,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七)甲方制定的应急预案需乙方参与的,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乙方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到达并参与处置。

(八)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九)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的评审。

(十)监督检查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并督促乙方认真落实情况。

(十一)其他属于甲方在发包项目或出租场所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投入、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二)乙方提供的企业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入场设施设备检验检测资料等相关材料应确保真实有效。

(三)乙方制定的各项作业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四)乙方应定期巡视使用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确保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如发现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报给甲方。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严格禁止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乙方不得私自改变甲方房屋使用功能,严禁将操作间、仓库、办公室设置在同一房间,严禁有“三合一”、“多合一”和违规存放危险物品等现象。

(五)杜绝将工作区域当成住宿区域,乙方服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医院留宿,乙方不得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医院。

(六)乙方人员不得在医院抽烟、喝酒、做饭、打牌或将危险品及充电电池、电瓶等带入医院。

(七)乙方人员在工作时,要严格根据合同要求执行,进行作业或服务时要注意安全,避免给患者或者甲方人员造成伤害或损失。

(八)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乙方应统一要求按规范存放,派专人进行看管,做好出入库台账。

(九)乙方应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设备充电时,需专人看管。

(十)乙方需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经公司盖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甲方留存。

(十一)乙方各项项目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范标准。

1.制定落实安全和技术交底。

2. 履行动火、临时用电、吊装、建设工程拆除、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作业的审批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3.配备作业设备、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标志、应急救援设备等。

(十二)配合甲方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落实隐患问题整改。乙方可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或其他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行为。

(十三)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十四)乙方应确保进场人员无犯罪记录,无吸毒、涉毒情况。

(十五)制定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十六)乙方本项目负责人是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应急措施,及事故报告的责任。

(十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管理规定组织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证。乙方应配备有限空间作业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十八)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作业或施工,主动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应在作业或施工现场配备具有有效功能的灭火设施。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作业或施工,作业或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作业或施工中涉及动火、切割等工作必须提前办理动火证。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九)其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遵守安全稳定处、监管人的要求。

(二十)乙方进行危险作业时,未经甲方同意或私自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一)其他属于乙方在承包项目或承租场所安全管理

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二)乙方项目负责人:杨春长 电话:13911966787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杨春长电话:13911966787

三、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主合同。

四、本协议生效期限:自2026年    月   日起至2027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